性交易殺價4000不成硬上 法官:毫無情堪憫恕

出版時間 2017/06/29

(更新:網友意見)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去年2月和應召女約定8000元性交易,但到了摩鐵,李男卻僅願出4000元,應召女拒絕,竟遭李男強行脫褲性侵,應召女趁隙透過LINE向馬伕求救才脫身報警。新北地院痛批李男議價不成就強制性交,毫無情堪憫恕之處,昨判他3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6年2月5日晚間李姓男子(24歲)透過LINE和應召站約定8000元性交易,應召女由傅姓馬伕送至新北市蘆洲區一家摩鐵後,李男要求降價4000元,應召女拒絕,竟遭李男強脫褲子性侵。
 
應召女奮力抵抗,且趁隙傳LINE向傅姓馬伕求援,才獲救並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且允諾賠償應召女,請求減刑,但法院認為,李男講價不成,卻未能克制性衝動而強行性交,細究惡性、犯罪手段,都毫無情堪憫恕之處,因此判他3年2月徒刑。(孫友廉/新北報導)

=====網友意見=====
不少網友對於李男殺價不成,卻起意性侵遭判刑,紛紛揶揄「窮還跟人家學嫖妓 回家叫左右手服侍自己還差不多」、「我聽我朋友說有一次在101跨年被阿宅摸屁股,對方賠了10萬元和解,為了四千關三年,剛好而已」、但也有人幫李男抱不平,「這樣就毫無憐憫 啊殺人的是在可教化什麼」、「4000太貴了啦!!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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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02
更新時間: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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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約8千元性交易,但到了摩鐵,只出4千元,應召女因此拒絕。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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