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批消費死者 媽媽嘴呂炳宏駁:「我想知道真相」

出版時間 2017/06/24
針對律師周武榮批評消費死者,呂炳宏po文反駁並說明立場。翻攝呂男臉書
針對律師周武榮批評消費死者,呂炳宏po文反駁並說明立場。翻攝呂男臉書

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等3股東,因前店長謝依涵殺害陳進福夫婦,日前遭法院判決須與謝女連帶賠償家屬368萬元確定。呂炳宏不服法院要雇主連帶賠償,在臉書發文抨擊判決,提及謝女與死者陳進福曾有金錢往來,而常評論時事的律師周武榮則在臉書批呂曾向法院認同謝女過往表現,才讓謝免於一死「謝依涵這條命是你救的」。呂再度發文表示,法院硬凹一個不符科學的故事要他賠償,並指他和周武榮最大的差異是「我想知道真相,您覺得死者為大吧」。
 
以下是呂炳宏臉書文章全文:
 
1.我不知道大律師有沒有讀過這部到腰部高的卷宗,還是看看判決書就開地圖炮?

2.陳北北是我好朋友,我絕對不會消費他,您沒看到目前為止我都在炮法官,不去認定事實只會鄉愿的死者為大,創造一個完全不符合科學證據的故事,然後抄來抄去錯誤百出,兜來兜去最後當然兜不攏要硬拗。我能理解您讀了錯誤事實假設的判決書當然就會產生錯誤結論。

3.我只寫了法官判決書內出現的94萬,就被您炮消費北北,那我還是直接把“科學證據”跟您報告一下,您知道北北0.038ppm跟老師0.3ppm身上的安眠藥含量相差10倍,胃裡都有一大堆安眠藥,法醫證詞說北北「尚未昏迷」老師超高。法官也不管科學證據就自己寫第五版「兩人店內下藥迷昏,扶出去,殺害」,因為在店內昏迷所以我也要連帶。事實真有法官說的這麼簡單嗎?因為你公司有公司車,「出門-開公司車-撞人,這是個不可分割的因果」,所以公司車出事公司一律用188判賠,法官是這樣搞的,大律師您覺得合理嗎?

4.隔壁老闆證稱當晚看到謝跟老師二人一起走過門口,還打招呼有回應,沒多久謝一人跑回來,期間都沒看到北北,用藥效跟人證搭配我舉一個例,若老公老婆去咖啡館喝咖啡,老婆頭暈,你會隨便請個咖啡館店員幫你扶太太回去,而你繼續喝咖啡不陪老婆回家?這件事問1000間店,1000對夫妻都不會發生,但偏偏那晚發生,這麼特殊的過程,法官完全不去解釋,只用「兩人店內下藥迷昏,扶出去,殺害為不可分割的因果」,事實真的這麼單純嗎?也煩大律師幫忙想想常理為何會發生這種事,我的理解是若不是前面三年有94萬的糾葛,三人間的特殊關係,說保守一點可能謝是北北的看護工,我認為常理這過程就會完全成立發生。結果法官只說「兩人店內下藥迷昏,扶出去,殺害」,這完全跟科學證據兜不攏啊!

5.今天您請來一個員工表現良好,後來走入歧途殺人,法院讓心理師來問事件未發生時大家對他的看法,我照實說他表現良好,大律師難道您會因為他後來殺人而改變說法嗎?

6.然後法院新聞稿都認證說我不是因為沒檢查謝為客人準備的飲品安全而負責,您舉的例再想想再想想!

7.我想我們最大的差異在,我想知道真相,您覺得死者為大吧!(葉晴煦/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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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反駁消費死者陳進福說法。資料照片
律師周武榮批呂消費死者。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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