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蔡進男攝
新北市43歲林姓男子,經營檳榔攤生意,為圖節省進貨成本牟利,上個月中旬與簡姓友人,特地從北市內湖區開車到新北市貢寮區,見路旁一大片檳榔園,結實纍纍,2男趁四下無人,溜進檳榔園內,簡男拿專用的檳榔刀,割下一串串檳榔,再由林姓男子將檳榔串,裝入袋子內,總共偷割了1200粒檳榔,約值6000元,栽種檳榔的黃姓農民及時發現報警,警方趕到當場人贓俱獲,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林男有違反商標法前科,未構成累犯,林男辯稱,並不是預謀偷竊,只是與簡男開車經過時,臨時起意,檢方調查,2人為共犯,觸犯持兇器竊盜的加重竊盜罪嫌,檢方譴責2嫌深入檳榔園內偷竊,以為沒人會發現,全然不顧農民辛苦栽種,檢方建請法官對2嫌,從重量處1年6月有期徒刑。(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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