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舒淇」什麼都偷 連馬來貘也不放過

出版時間 2017/06/20
自稱「17舒淇」的黃晴歆。資料照片
自稱「17舒淇」的黃晴歆。資料照片

在《17》直播APP上自稱「17舒淇」、「舒淇狐狸」的女子黃晴歆,先前涉犯多起網拍詐騙、竊盜等案遭起訴,今年2月又涉嫌在便利超商內偷走馬來貘束口袋等系列商品,被警方依超商監視器拍下的畫面,循線找到黃女。新北地檢署今依依竊盜罪起訴黃女。
 
起訴指出,黃晴歆(31歲,本名黃苪溱)在今年2月21日凌晨2時許,到新北市新莊區的萊爾富超商假裝逛商店,接著就趁店員不注意時,拿走架上的馬來貘絨毛束口袋2個、棉布三角萬用包袋1個、絨毛票卡零錢包2個、筆記本2本、中油筆2支,再默默地趁著店員在忙其他事時,步出超商,帶走總價1000多元的馬來貘商品。

店員事後發現架上突然少了好多馬來貘商品,卻又沒有結帳到相關商品,因此調出監視器才驚覺東西都被偷走,同時報警處理。
 
警方依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出黃女,黃女到案後雖坦承犯案,但稱當天有服用精神科的藥,意識不是很清楚,不確定自己到底做了甚麼。
 
檢方調閱遭竊的超商店內、店外的監視器畫面後,認黃女犯案當下的神情、動作不像意識不清,而不採信黃女辯詞,仍依涉犯竊盜罪起訴。(葉晴煦/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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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晴歆。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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