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停3分鐘被開單 退休小隊長怒到高血壓

出版時間 2017/06/12
公車站牌不可臨停。孫義方攝
公車站牌不可臨停。孫義方攝

這張罰單,請大家評評理。台中市警察局一名王姓退休小隊長日前行車途中,手機突然響起,他剛把車停路邊,還來不及接,電話就被掛斷,全部過程不到3分鐘,王男正要駛離時,卻被2警攔下,指他停在公車停靠區,堅持開出300~600元違停罰單,他痛批警方不通情理,不過台中市交大認為警方依法開單有據,「請學長息怒。」
 
王男指出,開車經過五權路時,手機響起,他一秉早年養成的好習慣將車停到路邊,準備要接聽手機,當拿起手機時,對方卻已經掛斷電話,經查是通沒顯示電話的來電,當他準備將車駛離時,兩名年輕警察將他攔下說「先生這裡不能停車」,他此時才發現車停在公車站牌旁邊,王男隨即表示「好,我將車開走」,但是,年輕警察不讓走,堅持要開紅單告發,因為他違規臨停!

年輕小學妹火速將紅單填製完成要他簽名,此時,此一舉動更讓他氣到血壓飆高,指認為自己臨停不到3分鐘,當場直嗆「拒簽」,員警因此在紅單上標註「未完整告知應到案時間處所」;王男說,太不通情理了,不能停車他開走就好了,為何一定要開單?

台中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今表示,臨時停車的認定標準是「車未熄、人未離,保持立即行駛的狀態」,停車則是沒有保持立即行駛的狀態,王男人在車上,車子沒熄火,可以立即行駛,就是臨時停車,不過,他將車子臨時停在公車站的駐車彎內,該處是禁止停車及臨時停車,小學妹開單沒錯,學長不要生氣。(孫義方/台中報導)

臨時停車被開單王男好生氣。翻攝畫面
公車的駐車彎不可臨停。孫義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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