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內容:新增案情、罰則、動新聞)
禁止戲水的新竹縣新月沙灣傳出三人溺水意外,警消表示,葉家2個姐姐今天帶著14歲堂弟及徐姓友人(27歲)一起到新月沙灣戲水,姐姐(27歲)、堂弟及徐女踩浪,愈走愈遠,結果3人不熟海邊地形,3人全都踩空溺水,現場的救難協會人員正好在附近,立即下水拉人,但僅拉起葉女、徐女,14歲的堂弟遭浪帶走,民眾聽到呼救聲報119派人搶救,消防隊及海巡署緊急派水上摩托車及救生艇搜尋失蹤的少年。
消防局指出,葉家姐妹帶著14歲堂弟今午從桃園龍潭到新竹縣熱門景點新月沙灣戲水賞夕陽,由於天氣炎熱,徐女與葉女及14歲堂弟一起下水踏浪,三人逐浪而行。
只是,三人不熟當地海浪及地形,愈走愈遠,三人走到一處海溝處,三人先後踩空載浮載沉,剛好1名救難人員在附近,見狀衝去拉人,也僅拉到葉、徐2女,眼睜睜看著堂弟在海上飄浮待援。
葉家人不斷大喊「救命」,民眾發現立即報119,並請海巡署派艇支援搜尋。消防局於18時44分獲報即刻派員搶救,出動警消23人及船艇3艘投入搜救,目前仍在搜尋搶救中。消防局表示,竹北市新月沙灣每年5月至10月上午6時至下午6時,高潮線向外延伸3公里內,可從事獨木舟、水上摩托車、風浪板、風箏衝浪等活動外,其餘禁止從事水域活動。
消防局提醒民眾,民眾要選擇合法水域及有合格救生員場所戲水最為安全,若發現有人溺水,切勿冒然自行水下施救,應立即大聲呼救,撥打118、119向海巡或消防單位求援,並尋找救生繩、圈或具有浮力之物品進行救生。
竹北市公所呼籲,新月沙灣高潮線向外延伸3公里內禁止戲水,若違反規定,個人將處以新台幣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緩,並禁止其活動。具營利性質者,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7萬五千元以下罰緩,並禁止活動。(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發稿時間:20:22
更新時間: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