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發文轟警縱放搶匪 警:與事實不符

出版時間 2017/05/25
該則PO文和血流如注照片,引起網友熱議。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該則PO文和血流如注照片,引起網友熱議。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一名網友傍晚在臉書PO文描述,讀大學的姪子昨天下午在光天化日的大馬路旁被人「公然持銳器傷人兼搶奪金項鍊…到場員警竟然還放了他(指嫌犯)」,文章並搭配血流滿面的驚悚照片,PO文被轉分享至《爆料公社》引起熱議,不少人留言謾罵「警察放走搶奪犯?傻眼、太扯!」台南警方深夜回覆強調:「PO文者所述與事實不符!」
 
PO文者在貼文中寫下:「現在是什麼世道啊!光天化日下,大馬路旁…公然持銳器傷人兼搶奪金項鍊……把我就讀大學的外姓侄孫傷成這樣!到場員警竟然還放了他,卻把受傷的被害者留在原地?好、很好、非常好、、、我就讓你們看看草地人的智慧跟處理方式!等著我~不要後悔!」引發網友關注,有人痛罵台南警方令人傻眼,也有網友冷靜留言:「置板凳、求真相,別隨便被帶風向亂罵」。
 
轄區永康警分局說明,PO文者的姪子楊姓被害人與陳姓前女友疑因感情糾紛,雙方下午約至永康區中山南路開元橋前談判,因陳姓前女友擔心自身安全,邀約朱姓男子陪同到場,不料楊、朱2人爆發口角,一言不合後拳腳相向,朱男持尖銳物攻擊楊男,造成楊男頭皮和左臉撕裂傷,而朱男在扭打過程中不慎拉扯到楊男項鍊,導致項鍊斷裂掉落,「事後楊男已拾回掉落現場的項鍊」。
 
永康警分局大橋派出所警員昨晚5點31分接獲報案到場處理時,處理員警立即叫救護車要把血流滿面的楊男送醫,但救護車到場後,楊男表明要自行就醫,不需救護車載送;而楊、朱在場也向警方表示互不提出傷害告訴,警方按照程序查證雙方當事人身分、登記資料後讓雙方離去。
 
永康警方表示,全案警方依規定受理,並開立三聯單於報案人,並無所謂私縱人犯狀況,也沒有網路瘋傳的「搶奪金項鍊」案情;警方提醒網友:「沒在現場看到事發狀況,千萬別跟著有心人士污衊警察的辛勞」。(李恩慈/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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