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再偷 「17舒淇」偷皮夾手鍊再被起訴

出版時間 2017/05/24
「17舒淇」涉及多起詐欺、竊盜案。資料照片
「17舒淇」涉及多起詐欺、竊盜案。資料照片

在手機直播APP「17」上自稱「17舒淇」、「舒淇狐狸」的女子黃晴歆,昨天才因想跟現任老公離婚,竟找前夫來假冒現任老公簽名離婚,害自己跟前夫雙雙遭判刑,今天又因今年3月涉嫌到西門町一家二手精品店偷竊4個LV名牌皮夾得手,4月間又在西門町一家「格子趣」商店偷竊5條手鍊,當場失風被逮被台北地檢署依竊盜罪嫌起訴。
 
黃女(31歲)在APP「17」上頭擁有5萬多名粉絲專注,近期卻不斷傳出負面新聞,日前已因涉犯多起網拍面交詐騙、偷竊等案件遭台北、新北地檢署起訴。
 
起訴指出,黃女在今年3月底下午1點多,到台北市西門町商圈一家二手精品店內,偷走4個LV、GUCCI等名牌皮夾得逞。店家事後發現遭竊,趕緊提供店內監視器畫面並報案。
 
今年4月中下午1點多,她又在西門町一家「格子趣」商店內,一口氣摸走5條手鍊,但這次被店員發現,當場逮人報警。
 
警方查出3月底的二手精品店竊案她也涉有重嫌,將她函送偵辦。不過黃女出庭時都辯稱,自己當時因為有吃藥、腦袋昏昏沉沉的,也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情,但檢方認為證據確鑿,不採信她的辯詞,今依竊盜罪嫌起訴她。(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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