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案情)
從小吃到大的「蝦味先」驚傳使用逾期原料!高雄市衛生局昨配合食藥署及高雄地檢署前往生產「蝦味先」的裕榮食品位在大寮工廠稽查,當場查獲業者涉嫌使用「無水檸檬酸、柴魚粉」等逾期原料,逾期最久的是2014年的原料,包括泡菜、墨西哥煙燻、日式照燒及蜜烤魷魚等四種口味都使用到,此外也查獲業者使用「紅麴」逾期原料,代工生產「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衛生局當場封存違規原料及產品約計2371.5公斤,泡菜等四種口味蝦味先以及發芽大豆養生粉等共5項產品即起下架回收。
衛生局查出,逾期原料中柴魚粉有效期限是2014年5月25日,但被添加進日式照燒與蜜烤魷魚等兩種口味蝦味先內;無水檸檬酸是2016年4月28日到期,用在泡菜與墨西哥煙燻口味蝦味先。業者辯稱誤用,因添加逾期原料生產食品已違法,也凸顯業者的冷凍庫及原料管理不佳,已勒令整廠停工、暫停販售,除現場封存逾期原料及產品約2371.5公斤,也要求業者回收違規產品,並每天回報回收進度。
高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陳建榮說,裕榮食品廠房老舊,之前多次因廠區環境衛生不佳遭限期改善並開罰,上周又有人匿名檢舉稱廠區製程使用地下水有水質安全疑慮,並指廠區髒亂等缺失,派員稽查發現廠區原物料輸送帶與堆置區有老鼠屎、蜘蛛絲等,又發現冷凍庫與條配室有逾期原物料,當場封存,昨天會同檢調搜索,查扣電腦及帳冊,確認製程使用逾期原料。
衛生局表示,除現場封存逾期原料及產品,也要求業者全面回收違規產品,並回報回收進度,衛生局會持續監督回收情形,此外依檢調單位提供的下游廠商資料,已通報所轄縣市衛生局監督下架回收。衛生局強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不得製造、加工、調配等,業者若未依法暫停作業、停止販賣,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高市消保官殷茂乾今天赴廠與業者協調退費事宜,業者同意消費者於2017年5月18日前購買使用逾期原料5種產品,或該公司其他所有有效日期2018年1月17日前產品,即起1年內持原產品包裝或發票、收據或其他消費紀錄,向各通路辦退貨退款。(周昭平/高雄報導)
發稿時間 11:50
更新時間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