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號誌】兒駕車撞砂石車身亡 父控紅綠燈變閃燈釀禍

出版時間 2017/05/07

(新增:影片)
宜蘭一名林姓男子上月底駕駛貨車在頭城鎮環鎮東路二段與大武路口,攔腰撞上一輛砂石車左側車身,因撞擊力道猛烈,林男當場拋飛慘死。痛失愛子的林父表示,原本該路口應為紅綠燈三時相號誌,卻因舉辦自行車路活動而切為閃光號誌,活動結束後卻未切回,才導致林男慘死,他認為為警方所管轄,應負管理責任,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同時追查活動主辦人員中是誰擅自切換號誌燈號。警方說,當天並未派員交管,不清楚號誌被切換,已行文要求主辦單位說明追查。
 
林父說,兒子林中道(31歲)碩士畢業,當完兵後就在家裡幫忙,開貨車協助載送漁獲,至今已兩年多。他說,林男於4月26日上午11時40分許,開車行經頭城鎮環鎮東路二段與大武路口,打算前往烏石港工作,但就在路口攔腰撞上一輛砂石車左側車身,經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
 
林父追查後發現,該路口原本應是三時相的紅綠燈,卻因23日卻因舉辦自行車活動而被切換成閃光號誌,在活動舉辦後卻遲遲未切回。他說,案發至今已11天,路口紅綠燈號誌為警方管轄,警方本應負起管理責任,追查誰擅自切換號誌,同時懲處失職人員,還他兒子公道,但至今卻無音訊,讓他氣憤,痛批警方「包庇」。
 
警方表示,該路口號誌原本為三時相紅綠燈,4月23日當天舉辦活動時,警方事前並未接獲知會要求交管,也無派人指揮交通,並不清楚路口號誌遭更動,之後巡察發現,已將號誌切回原本的三時相紅綠燈。
 
另外,經檢查,該號誌雖未切回三時相紅綠燈號誌,但閃光號誌仍正常運作,經調出車禍雙方行車記錄器畫面,砂石車行駛車道號誌為閃黃燈,小貨車則是閃紅燈,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閃紅燈應停車再開,並在路口減速接近,於路口前讓幹道車輛優先通過,安全時才能繼續行駛。
 
警方強調,此案秉持中立處理並積極蒐證相關資料,針對家屬質疑,警方為追查擅自切換號誌者,已行文活動主辦單位,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說明當天交管措施與相關交管人員分配,追查是誰擅自更動號誌。若查有人擅自操控,變換號誌燈號,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5 條1項1款「擅自操縱路燈或交通號誌者」,處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林泊志/宜蘭報導)

發稿時間:17:25
修改時間:18:02

死者林中道父親拿出車禍相關資料,要求警方追查是誰擅自切換路口號誌。林泊志攝
死者林中道父親拿出車禍相關資料,要求警方追查是誰擅自切換路口號誌。林泊志攝
死者林中道。家屬提供
死者林中道。家屬提供
林中道於上班途中開著貨車與一輛砂石車對撞身亡。家屬提供
車禍重傷的林中道,家屬最後簽署器官捐贈書,遺愛人間。家屬提供
撞上砂石車車身後,貨車車頭嚴重變形。家屬提供
交通事故現場圖。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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