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標案評委名單 高雄環保前局長判2年半

出版時間 2017/05/05
高市環保局前局長李穆生。資料照片
高市環保局前局長李穆生。資料照片

高雄市環保局前局長李穆生被控2010至2012年辦理「高雄市加強街道揚塵洗街計畫」等3件勞務採購案期間,洩露評選委員名單,遭檢方依洩密罪起訴,橋頭地院認定李男犯3個洩密罪,今判他2年6月徒刑;同案被告時任環保局行政秘書的元曉琴、峰將工程顧問公司張至上則各處6月、9月徒刑,2人可易科罰金,並宣告沒收張至上不法佣金145萬5600元。
 
橋頭地院認定,李穆生自2009年9月8日至2012年7月31日間擔任高雄市環保局局長,因倡揚公司股東葉雅強知悉高雄市環保局將辦理「100-102年度高雄市加強街道揚塵洗街計畫」勞務採購案(預算金額9600萬元),遂透過關係向李穆生表達欲承作該標案,李穆生因而將該勞務採購案評選委員遴選名單交給葉雅強閱覽、挑選,並配合葉雅強之挑選而建議評選委員,之後該案果依李穆生之建議而擇定評選委員,之後倡揚公司亦順利取得優先議價權,並以8200萬元得標。
 
2012年間,因澳新公司總經理鄭仁雄欲競標高雄市環保局所辦理之勞務採購案,乃透過李穆生友人張至上認識李穆生,並進而認識李的秘書元曉琴,鄭仁雄另與張至上約定,若張至上協助澳新公司順利標得高雄市環保局之勞務採購案,將交付相當於得標金額一成款項給張男。之後鄭仁雄即向張至上表示欲承作高雄市環保局「高雄市室內空品暨餐飲業輔導計畫」勞務採購案(預算金額1500萬元),張至上轉告李穆生後,李即指示元曉琴於2012年1月11日將應保密之勞務採購案部分契約草稿交給鄭仁雄,之後元曉琴又依李穆生之指示將評選委員遴選名單交給鄭仁雄閱覽,供鄭挑選評委,再由李配合鄭仁雄之挑選而圈選評選委員,之後澳新公司亦順利取得優先議價權,並以1455萬5555元得標,鄭仁雄再依約交付相當於得標金額一成之145萬5,600元給張至上。
 
同年6月間,鄭仁雄知悉高市環保局將辦理「101年高雄市農地控制場址污染改善暨驗證計畫(監督暨驗證標)」勞務採購標案(預算金額319萬6,000元),再託元曉琴向李穆生請示得否承作,李首肯後,元曉琴即依李穆生指示將勞務採購案契約草稿及標案計畫經費分配明細表交給鄭男,並將評選委員遴選名單交給鄭閱覽挑選,再由李穆生配合鄭挑選而圈選評選委員,後澳新公司果順利取得優先議價權,但因李穆生等人於同年8月7日因本案遭檢調偵查而未得逞。(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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