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子林英昌去年在台北開往松山的台鐵區間列車上引爆自製鋼管炸彈,造成自己與另外24位無辜旅客輕重傷,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30年,全案上訴後,高院今首度開庭,林男堅稱當時想自殺,沒顧慮旁邊有很多人,請求輕判「活著出監」,出庭旁聽的傷者與家屬則痛批林男「自私」,還說判刑30年「太輕了,50年更好!」
林男(56歲,在押)去年7月7日接近深夜10時許,於台北車站開往松山車站的1258次區間列車第6節車廂,引爆自己用鋼管填充鞭炮火藥製成的爆裂物,林男重傷昏迷,另造成24無辜乘客輕重傷,包括6名少年及1名兒童。
林男在檢方偵訊時認罪,供稱自己罹癌、謀職不順又跟家人相處不睦,歸咎整個社會對不起他,因此計劃報復式自殺炸彈攻擊。但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求刑30年後,林男翻供堅稱引爆只為自殺、沒有殺人意圖,還辯稱罹患憂鬱症,請求減刑。
一審依委託亞東醫院精神鑑定結果,認定林男犯案時精神狀況正常,且犯案動機極度惡劣、情節重大,審理時態度反覆,毫無悔意,也沒賠償被害人任何損失,因此依殺人未遂等罪合併判刑30年、併科罰金30萬元。
林男上訴高院,今開庭再三強調自己當時只想自殺,也不認為自己做的是爆裂物,只知引爆後會自焚,並推稱沒預謀在火車車廂內引爆,而是「頭腦很複雜、也不大清楚」,突然感覺「精神、情緒受不了了」,才會隨意引爆,但他沒有殺害無辜的意圖,連傷害別人的念頭都沒有。
林男宣稱,對於害到這麼多人,覺得很後悔、很抱歉,但是一審判刑30年太重,希望能委託台大醫院重新為他做精神鑑定,因為「我的腦袋裡面,現在還在嚇嚇叫!」可能是腦神經影響精神狀態。辯護律師表示,林男患有精神疾病,犯案時像著魔一樣,在押期間按時服藥,精神狀態穩定很多,也知自己犯錯,請求減輕其刑,「讓被告可以活著出監」。
公訴檢察官反駁林男說法,指林男故意選在乘客密集的車廂內中間位置引爆自製爆裂物,心態就是身邊乘客一起被炸死也無所謂,結果造成至少3人終身難以復原的重傷害、一輩子的遺憾,可見林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檢方要求林男與律師「若仔細閱讀原審判決所列載的被害人傷勢情況,應該就不會認為判太重!」並指亞東醫院的精神鑑定無瑕疵,應無必要為林男再做精神鑑定。
今天有2位傷者或其家屬出庭旁聽,對林男的辯詞非常不以為然,聽力受損的楊姓婦人批林男「傷天害理!一點良心都沒有!」她認為林男沒被判死刑已經很好了,林男只想到自己,這樣「非常自私」,怎不想想無辜受傷的年輕人,後半輩子怎麼辦、家庭破碎怎麼辦。
全身燒燙傷還在穿壓力衣復健的余姓男子,由父母代表出庭,控訴林男一心只想逃避法律責任,余父更痛批林男判刑30年「太輕了,50年更好!」他兒子至今不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生涯規劃也因傷拖延,余父不滿林男還想重做精神鑑定,怒責:「他(林男)的狀況比我兒子還好,應該是我兒子要做鑑定,不是他!」
法官諭知擇期開庭,林男還押時快步閃躲鏡頭,不發一語,旁聽的傷者與家屬婉拒受訪,希望生活不再受打擾。(黃哲民、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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