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車輛停放路邊除占用停車格外,也可能危及其他駕駛人行車安全。蘆洲分局提供
為解決無牌車輛長期占用重劃區、山區道路及路邊停車格車位等問題,新北市蘆洲分局將自106年5月1日起,配合樹林區無牌車專用保管場啟用,將加強執行拖吊占用停車格的無牌車輛。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查報處理辦法規定,未懸掛號牌車輛停放路邊停車位,由警察局在拖吊前請環保局先予認定是否為堪用車輛,若為非堪用車輛,則由環保局處理移置;若為堪用車輛則依道交條例第12條第4項執法拖吊。
蘆洲分局表示,若無牌車輛外觀無明顯髒汙,凡停在紅線、白線道路或停車格上,將依規定舉發拖吊,車主若未在三日內領回,車輛將移至樹林區環漢路、四維路樹林區無牌車專用保管場停放。
移置無牌車輛作業將自106年5月1日開始執行,蘆洲分局呼籲有將無牌車輛停放於道路、重劃區、路邊停車格的車主,請儘速駛離,若有違規將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0800以下罰緩,並須支付拖吊費及保管費用。(突發中心李易昌/新北報導)
蘆洲分局將自106年5月1日起強力執法,將違規占用的無牌車輛拖吊至樹林區無牌車專用保管場。蘆洲分局提供
蘆洲分局大執法,將強力拖吊違規占用路邊停車格等地無牌車輛。蘆洲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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