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夜間訊問侵人權? 法警集體剃光頭抗議「無法無天」

出版時間 2017/04/28
「法警權益推動小組」台中地院成員號召全國法警站出來抗議。鄧玉瑩攝
「法警權益推動小組」台中地院成員號召全國法警站出來抗議。鄧玉瑩攝

《刑事訴訟法》第93條第5項 「絕對深夜訊問禁止」新制今上路,明訂深夜移送法院的嫌犯,一律強制留置拘留室9小時,對此,台中地院法警權益推動小組認為拘留室只有一張石椅,嫌犯根本無法充分休息,痛批新制根本侵害人權」,今天中午號召全國法警站出來,以「集體剃光頭」方式,抗議主政者「無法無天」,強行通過這項爭議法案。
 
台中地院法警簡嘉達表示,4月28日是憲法基本人權蒙羞的一天,修法前《刑事訴訟法》第93條第5項,原本賦予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提人民,有接受法官「即時訊問」、「是否接受夜間訊問」的權力,但是經修法之後的《刑事訴訟法》第93條第5項,規定晚間11點後才受理聲請羈押的犯嫌,被拘禁至翌日日間8時後,才能接受法官訊問。這新制,無疑是無條件拘禁人民9小時起,顯然侵害到人民人身的自由。
 
一名林姓法警也說,這個新制也沒有訂緩衝期間,造成司法基層人力調度上莫大衝擊,法院拘留所也沒有合宜的環境設備,能真正供被拘禁的人「好好休息,避免疲勞」。以台中地院昨晚為例,留置4名嫌疑犯在拘留室內,拘留室內沒有床只有一條石製長條鐵板椅、開放式廁所,不但嫌疑犯整晚無法睡覺,2名法警還要處理律師調卷、接見、影印、監控人犯有無異狀等事務,倍感壓力。
 
十餘名法警因此於今天中午集結在法院前,抗議主政者枉顧憲法有關基本人權保障的規定,又不顧司法基層人力不足下,所造成之衝擊,視司法基層為「拋棄式」人力,因此希望全國各法院法警也響應號召,要在法警制服上連署簽名,遞交立法院及司法院陳情,以表達不滿與失望。(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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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權益推動小組」台中地院成員號召全國法警站出來抗議。鄧玉瑩攝
「法警權益推動小組」台中地院成員號召全國法警站出來抗議。鄧玉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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