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魏應充入監的法官 曾審過富味鄉混油案

出版時間 2017/04/27

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指示下屬混充大統長基含有銅葉綠素的劣油,製成味全98調和油,今天遭智財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定讞,將入監。此案是由智財法院審判長林欣蓉、受命法官張銘晃、陪席法官魏玉英組成合議庭審理,此合議庭曾審理高雄金龍肉品羊肉中摻混豬肉案、及富味鄉混由案,對食安案件不陌生。
 
本案審判長林欣蓉,法訓所33期結業,擁有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碩士、國立交通大學管理學院在職專班科技法律組碩士、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擔任法官20多年,曾任宜蘭、台北地院法官,曾審理過921大地震倒塌的東星大樓案,今台北車站二樓金華百貨欠租案。
 
2005年6月,當時台鐵告金華百貨欠租2億餘元確定後,林承辦此案執行部分,當時她帶著大批警力到台北車站2樓(即微風美食街前身)執行查封,後來順利點交。
 
林欣蓉表示,擔任法官20餘年來,最欣慰的是,在司法院行政訴訟懲戒廳擔任調辦法官期間,完成30年一直未完成的《公懲法》修法,當時她認為階段性任務認為完成後,便調回智財法院重執審判工作。
 
受命法官張銘晃,法訓所39期結業,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曾任台南地院法官、審判長、台南高分院調辦事法官,調至智財法院已快滿3年,張銘晃也曾審理富味鄉食品公司販售純黑芝麻油,卻混攙低廉的黃麻油、特黑油,當時張依詐欺、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等罪,將富味鄉前董事長陳文南、前技術總監陳瑞禮兄弟加重改判各1年10月,但可用66萬元易科罰金,緩刑4年,另需繳交國庫2500萬元確定。
 
也宣判高市金龍肉品羊肉中摻混豬肉案,認定有違人體健康,將坦承的金龍負責人黃建惠判處9月,其妻林金枝6月,均可易科罰金,金龍公司裁罰15萬元;仍可上訴。

林欣蓉。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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