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威秀內,疑似「土洋大戰」事發樓梯。田裕華攝
北市一名女子去年8月3日凌晨3點多,和一名外籍男子在信義區夜店認識後情投意合,兩人便走到信義威秀的樓梯間嘿咻,竟被閻姓男子撞見並偷拍活春宮上傳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警方發現後將三人送辦。最後台女、洋男不起訴,僅閻男被判刑,《蘋果》報導後,網友紛紛問為何台女、洋男在樓梯間啪啪啪竟沒事?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因兩人當時刻意到幾乎無人經過的樓梯間嘿咻,並沒有意圖讓其他人觀看,不構成公然猥褻罪,將兩人不起訴處分。
與台女在信義威秀樓梯間肉搏戰的洋男,來自已與我國斷交的聖多美及普林西比,他到案後供稱,他和台女在夜店認識後,相談甚歡,便走到樓梯間接吻,自然而然地發生性關係,並不知道被拍攝,也沒有想讓其他人觀看的意思。
檢方勘驗閻男拍攝的影片,發現閻男是從樓梯上方偷拍兩人嘿咻,且拍攝期間樓梯間並無其他人經過,因此認為兩人並不知道遭人拍攝,主觀上也無意圖使他人觀覽猥褻行為,因此將兩人不起訴處分。
律師林俊峰也認為,《刑法》公然猥褻罪規定為「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而台女和非洲男學生在信義威秀樓梯間發生性行為時,顯然沒有意圖供人觀覽的意思,「否則不會特地跑到樓梯間發生性行為」,才會因此不構成公然猥褻罪嫌。
而閻姓男子錯是錯在,用手機錄影後,不應該將性行為影片上傳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使得不特定的網友都可以觀看,所以才觸犯《刑法》條散布猥褻物品罪。(吳珮如、呂志明、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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