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控11年前涉犯「紅火案」,一、二審均被依《證券交易法》等罪重判,最高法院3年前發回更審至今,高院更一審今終於敲定今年6月進入實質審理程序。辜仲諒開完庭離開時,對於自己能否獲判無罪,表示:「有有有!有信心!」
辜仲諒(52歲)被控2006年初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兼副執行長時,以空殼公司「紅火」炒作兆豐金控結構債,不法獲利約10億元,一審被判刑9年,二審加重改判9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1.5億元。
最高法院2014年8月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要求查明「本案受害者究竟是中信金控還是中信銀行」、「如何認定辜仲諒不法所得超過1億元」、「中信金董事會,當時是否決議同意將結構債賣給紅火公司」等疑點。
高院更一審從2014年10月14日第一次開庭,期間歷經受命法官退休、重新分案,辜仲諒因處理兒子就學問題以及外婆過世等理由,數度提供5億元擔保往返台灣與日本等情況,甚至辜仲諒去年底另案被北檢起訴,紅火案更一審仍在進行審前準備程序。
高院今下午2時許開庭時,被告們的辯護律師團仍爭執當年紅火公司是「特殊目的公司」,用來移轉中信銀購買連結兆豐金股價的結構債,以免在中信金獲准轉投資兆豐金過程中,被金管會認為提前偷跑握有兆豐金5%股權,而有違反「銀行法」規定的疑慮。
辯護律師團請求法官准許傳訊先前聲請的證人,證明兆豐金股價在本案檢方所稱的犯罪期間內,不但沒被刻意壓低,反而還上漲,中信金未操縱兆豐股價,且中信金當時得到金管會核准公開收購兆豐金股票,並發布重大訊息等等。
辜仲諒在庭內均交由律師代為發言,庭訊1個多小時結束,法官與檢辯雙方協調後,諭知今年6月起傳訊證人進入實質審理。辜仲諒離開時被問到有無信心改判無罪,他頻說:「有有有!有信心!」至於被起訴的另案也在審理,會不會陷入兩頭燒,辜仲諒低頭揮手,笑說:「哈哈!謝謝!」(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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