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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第三分局合作派出所所長顏銘政,上月29日晚間7時許於值勤期間,在出入登記簿上填寫「外出至玉皇九龍宮收驚」,大喇喇的「收驚」內容讓人噴飯,同事拍下在警界流傳。
台中市第三分局登記簿上,可清楚看見內容寫著「所長」、「外出至玉皇九龍宮收驚」。顏銘政(52歲)向《蘋果》解釋,日前因為報驗時看到大體,之後心裡有陰影,因此常徹夜難眠,所以才會透過朋友預約,到該宮廟收驚一下。
第三分局督察組組長劉祈顯表示,根據所長工作守則,值班時間必須24小時待在派出所內,但可有2小時外出處理私務,但一定要填寫出入登記簿,主要是掌握所長去向用途,通常都會用在用餐上,而顏所長據實以報,也未超過2小時時間,不會懲處。(田兆緯/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00:01
更新時間:17:07
超狂所長上班時間填「收驚」。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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