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區漁會賄選每票3000元,4仁涉案交保。桃園地檢署。
桃園地檢署日前接獲中壢區漁會黃姓總幹事候聘人(50歲)與哥哥(52歲)、漁會代表與理事葉姓候選人(56歲)、葉姓、楊姓漁會代表候選人等6人,涉嫌向漁會會員行賄之情資,指派主任檢察官張書華、檢察官陳貞卉積極偵辦,蒐證完備後,昨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調查官、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員警依法搜索黃等人住處,傳訊黃等6人與收賄之羅姓等多名漁會會員。
黃姓總幹事候選人的哥哥坦承在今年3月間,以每票新臺幣3000元之代價,向有投票權之會員買票,要求羅姓會員等多名會員投票支持葉姓、楊姓等會員代表候選人;羅等多名會員亦坦認收賄。
因涉犯漁會法第51條之1第1項第2款、第1款投票行賄、收賄之罪嫌重大,偵訊後諭知黃姓總幹事候聘人等4人分別以5至60萬元交保,另2人限制住居,全案已擴大深入追查中。(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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