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走路工被控當選無效 高市議員蘇炎城逆轉勝定讞

出版時間 2017/04/05
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蘇炎城。選委會提供
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蘇炎城。選委會提供

高雄市無黨籍議員楊見福前年因涉賄選被判當選無效定讞,由民進黨籍蘇炎城遞補後,同選區票數僅次於蘇炎城的候選人徐榮延緊咬蘇也賄選,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高雄地院去年9月一審原以蘇發放走路工賄選判他當選無效,但蘇炎城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天下午二審宣判,將一審原判決廢棄,改判蘇炎城當選有效,全案確定。
 
一審原判決認定,蘇炎城指示其所雇用的青年夜市管理員薛伯陽,向參加選舉造勢大會的上百民眾發放每人300元走路工,構成賄選。但蘇炎城上訴後辯稱,薛男行為並非他指示、授權,更無知情或容任。且薛男發放走路工實係參與民眾當晚付出勞務的對價,並非行賄買票等。   
 
高雄高分院調查後則認為,薛男對於到場參與造勢活動的民眾並未設限,也沒有要求一定要有投票權人才能參加;當晚民眾是在捷運站集合後步行前往競選總部,在長達2、3小時的活動中除聆聽政治人物演講,還要跟著活動搖旗吶喊、呼口號,而薛男當晚並未提供便當、飲料等餐點給參與民眾,事後發放每人300元作為勞務對價,並無不合情理之處,認定非屬賄選,改判蘇炎城勝訴確定。(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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