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心片】賤男不甘被分手 趁熟睡偷拍性侵影片

出版時間 2017/03/19

(更新:新增內容)

北部地區一名32歲柳姓男子,去年透過交友網站認識小他8歲女子小雯(化名),因柳男佔有慾強且個性偏激,交往不到半年小雯就提議分手,柳男卻趁她服用安眠藥熟睡之際,不僅性侵還拍裸照和性愛影片,藉此威脅不准離開。小雯受不了遭到一再威脅,且擔心裸照和性愛影片外流而報警提告。

警方調查,從事服務業的柳姓男子,去年10月透過交友網站「愛情公寓」,結識24歲女子小雯,交往後沒多久,小雯即搬至柳男住處同居,柳男外表斯文有禮,但個性偏激、佔有慾強,曾因不滿小雯和其他男子聊天傳訊,竟多次對她施暴,小雯日前被毆打後曾報警,原打算對提告傷害,但卻不了了之。不料,相隔不到2個月,小雯竟遭柳男性侵,還被拍裸照及性愛影片威脅,小雯憤而報警提告。

警方表示,身材火辣又艷麗的小雯不乏追求者,由於小雯有服用安眠藥才能入睡的習慣,柳男趁她熟睡時,偷看小雯的手機,從聊天及通話紀錄中發現女友與其他男子常密集通話和傳訊,還發現小雯與前男友藕斷絲連、關係曖昧,甚至還有意想要復合。

柳男醋勁大發,常因此對小雯發脾氣甚至施暴,小雯忍受不了決定提議分手,但因尚未找到新的住處,所以未立即搬離柳男家,柳男也趁此機會,在小雯服用安眠藥熟睡之際,趁機性侵得逞並拍攝裸照和性愛影片。

小雯控訴,柳男至少以相同方式性侵超過3次,前2次因睡醒下體不適而起疑,但柳男否認,所以並不是很確定遭受侵犯,第3次則是她睡夢中因劇痛驚醒,赫然發現柳男架設手機拍攝性侵過程,她當場要求刪除遭拒。柳男還說,如果再提分手,就要公開裸照和影片,在受傷又氣憤了心情下,立即收拾行李搬離柳男住處,由友人陪同驗傷後至警局對柳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警方表示,日前從柳男電腦和手機內,查扣到小雯的裸照和數段性愛影片,部分影像中,小雯呈現意識不清狀態。但柳男供稱,畫面是經小雯同意拍攝且並未外流,也未藉此恐嚇小雯不得分手。警方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

律師林銘龍表示,柳男行為恐已觸及《刑法》225條妨害性自主罪,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依法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發稿時間:0800
修改時間:1730

男子趁小雯熟睡時性侵並拍攝裸照和性愛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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