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男子指出,罰單中根本沒有消防栓,卻硬被檢舉。徐男提供
新竹市一名徐姓男子(41歲),上週五將機車停放在一處民宅巷弄內,雖附近有立消防栓告示,但附近消防栓已經撤走,沒想到卻遭到民眾檢舉「在消防栓前停車」,被開單裁罰6百元,徐男表示,法規說5公尺內不得在消防栓前停車,但附近根本沒有消防栓,對檢舉內容提出質疑,對此新竹市交通隊表示,若消防栓已遷移,可以請相關單位撤銷罰單。
徐男表示,看見罰單上的照片,畫面中根本沒有消防栓,實際走到現場,除了消防栓告示牌外,也看不到消防栓的影子,「檢舉成立的要件,不是所有證據都要符合嗎?」徐男說,他向開單的警員提出質疑,但警方卻告訴他應該去相關單位申訴撤單,讓他覺得相當擾民。
新竹市交通隊表示,若消防栓確實已經遷移,但告示牌還在的話,還是要依據附近是否有實體的消防栓為主,警方不能依據告示牌來開單,若附近5公尺內沒消防栓,可以請相關單位將罰單撤銷。(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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