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認證無賴 他19年揹73件竊案

出版時間 2017/03/12
鐘嫌到小吃部喝酒歡唱後離去。翻攝畫面
鐘嫌到小吃部喝酒歡唱後離去。翻攝畫面

雲林縣斗南鎮有73件竊盜前科的鐘姓男子(65歲),警察抓他抓到累,現在只要看到他有交通工具就攔查,一查就是偷來的贓車,命中率百分之百;近8天來,他又偷了2輛機車、1輛小貨車,全都是車主未熄火,鑰匙留在車上,警方拜託民眾「下車一定要拔鑰匙!」你方便,竊賊也方便,而且還助長犯罪。

「真的拿他沒轍,說他無賴也不為過!」警方指出,鐘男19年來的竊盜前科累計已達73件,多數是看到路旁有未拔鑰匙的汽機車,就下手行竊,車沒油了就丟路旁;身上沒錢還去小吃部喝酒找美眉,結帳時拿身分證給店家抵押,店家不疑有他,但他就一去不回,然後再去戶政事務所說身分證遺失要求補辦,補辦次數多達20次,戶政人員不讓他辦,他就大鬧還報警,讓警方與戶政人員都頭疼不已。

警方表示,本月3日,鐘男騎機車在斗南鎮建國路闖紅燈,遇警攔查,不停反加速逃逸,最後被警員攔下,追查發現機車是2日在嘉義民雄偷的,偵訊後以竊盜罪函送檢方偵辦;鐘被放出來後,本月5日在斗南鎮延平路看到一輛小貨車未熄火,順手開走,到一家小吃部找美眉喝酒歡唱,又押身分證賴帳,警員事後獲報調閱監視器追查,8日抓到他,發現他把貨車棄置在斗南鎮福德路橋下,此案再以竊盜罪嫌函送,不料案子還沒送到地檢署,警方11日晚間看到他騎著機車,一查車牌,又是失竊贓車,再把他攔下偵訊,他也大方坦承是在石龜火車站偷的。
 
警員感嘆說,雖然鐘男竊盜是違法,但偏偏就是有這麼多民眾只為了節省幾秒鐘,離開車時不熄火,才讓鐘男得以輕易得手,甚至連汽車都有得偷。(寶智華/雲林報導)
 

鐘嫌開偷來的貨車被警方查獲。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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