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性侵說她很壯,菲傭控雇主下體小又快。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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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外籍幫傭在台屢傳遭虐或猥褻,一名菲籍女傭去年遭性侵,雇主律師駁斥她身材壯碩,應可反抗,主張雙方是合意性交。屏東地院法官仍認定,雇主犯行成立,判刑4年半,可上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女菲傭(28歲)來台受僱照顧9旬老婦,去年4月,她遭其72歲的鍾姓兒子性侵,但對方辯稱兩情相悅,強調女傭約他上樓,她走在前面還邊摸他下體到床上。雇主律師主張,菲傭身材粗壯且年輕,若反抗,72歲老翁沒有能力性侵。
女傭指控鍾翁打她肚子,痛得無力反抗,又指他下體較小,很快就射精,沒有什麼痛的感覺。法官認為,邊上樓邊用手觸摸他的下體,但階梯高低落差甚大,違反物理法則;再者,被害人能否抵抗他人攻擊,也非僅繫於體能強弱,不能以被害人未拚死抵抗,就認屬合意性交。
網友認為,雇主年紀又大,若菲傭奮力反抗,「跌一跤如果死了,她還要背上殺人罪」,「性侵還被給這種評價,那老翁就是活該夕賀!」也有人揶揄說,「想無罪,只剩給法官看鳥鳥的機會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出版:06:33
更新: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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