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司改會議結束)
司改會議第三分組第二次會議今上午在廉政署召開,討論主題是「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由於今將討論子題環保案件的偵查和訴訟程序、司法官的多元進用和監督、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功能,法務部和司法院也分別對這些子題提出改革方向並報告,會議約3個小時結束,決議成立專案小組負責環境案件的意見整合。
召集人瞿海源會議後召開記者會表示,今會中委員和各單位提出對於環境法治的檢討,包括罰鍰刑事沒收法制、舉證責任減輕、司法援助求償時效的限制、檢警和環境主管機關與人民參與和吹哨者法案,都是提出來的具體方案,大致上委員都同意,所以今天已成立一個專案小組,由司改委員孫一信、陳重言、楊永年和林達擔任小組成員,將把今天的改革意見整合,在下次會中提出完整的改革方案。
至於法官和檢察官多元進用的部分,今僅討論一半,下次開會時將討論完畢後,也會成立專案小組專責整合。
環境案件部分,法務部今提出報告認為,環境不法和行政管制措施與行政罰最密切,建議可朝向仿效德國,將目前以不法利得當作罰鍰的「天花板」(最高額),改為「地板」(最低額),才能發揮制裁效果,以及引進德國的「估算規定」,計算環境案件的不法利得範圍,並擴大沒收制度,再將環境的不法利得和罰鍰沒收作為稽查、偵查等所需的經費,將有助環境犯罪防治,並制定吹哨者法案,讓內部人勇於揭弊。
司法院則認為,建議應提高法官對於環境案件審理的專業,參與環境教育和環境案件審理實務的課程等,以及成立環境專股法官;至於外界批評判決過輕的問題,司法院則指出,主要仍是因法定刑度過輕,應檢討修法。
今開會的委員包括召集人瞿海源(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副召集人陳瑞仁(法務部參事)、籌備委員邱太三(法務部部長)、楊雲驊(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張娟芬(作家)、蔡博方(臺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助理教授)、湯京平(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楊永年(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暨政治經濟學研究所教授)、孫一信(社團法人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馮賢賢(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執行長)、劉恆維 (雙和醫院神經外科醫師)、薛明玲(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財金智慧教育推廣協會理事長)、廖英藏(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常務董事)、賴恭利(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林孟皇(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林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署檢察官)、尤伯祥(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陳重言(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律師)、李佳玟(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林鈺雄(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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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3:24
更新時間: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