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檢方以貪污罪嫌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的車城鄉長林錫章。資料照片
前車城鄉長林錫章(66歲)涉自2010年3月當選第16屆車城鄉長後,透過其機要秘書趙清連(40歲),民間友人駱文宗(68歲)為白手套,利用工程招標抽取回扣、賄款約新台幣1114萬多元,屏東檢方將林等三人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貪污等罪嫌起訴,檢方認為三嫌不見悔意,犯後態度不佳,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屏東地院今天下午判決林17年徒刑,趙14年6個月、駱12年6個月,三人均褫奪公權7年。
屏檢於2014年10月下旬對此貪污案收網,調查發現林透過趙、駱二人於招商標過程,談好5%到10%不等的回扣後,後續採購發包作業指定廠商,並由包商自行處理圍標事宜後,並依慣例於得標至遲二周內,將賄款以現金交付。檢方2014年底偵查過程即對林、駱二嫌聲押獲准,2015年元月中旬起訴移審後,屏東地院裁定林錫章50萬元交保,駱則40萬元交保。
檢調調查,林錫章車城鄉長的四年任內,透過駱、趙扮演白手套,與多名工程包商勾結圍標,朋分鄉內工程利益,計有道路、排溝等大小工程百餘件都有問題;其發包得標與工程底標均甚接近,甚至達到百分之百。因林錫章全盤否認,不見悔意,檢方起訴時請求從重量刑。(陳宏銘/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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