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一視同仁 梧棲漁船違規拖網遭逮 

出版時間 2017/02/20

(更新:新增影片)
不論是中國籍還是台灣漁船,只要在12海哩內進行拖網作業全都要取締!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台中海巡隊PP10031艇, 19日下午5時25分許,在彰化鹿港外海4.2浬處,發現船籍在梧棲港的漁船「鰲興37號」在12浬內違規拖網作業,經登檢蒐證發現前甲板漁獲約30公斤,違規作業事實明確,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函送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裁罰。

台中海巡隊長歐凌嘉說,「鰲興37號」共有船長顏盛明(64歲)及船員等共6人,已往大多是大陸漁船越界到台灣海域進行拖網撈捕,但我國為保護沿海漁業資源,因此法令規定12海哩內,禁止拖網捕撈,即使是本國籍漁船也不行,因此海巡隊才會登船進行取締。(孫義方/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18:43
更新時間:19:16

37 4
梧棲籍鰲興37號,在4海哩拖網撈捕被取締。台中海巡隊提供
37 4
梧棲籍鰲興37號,在4海哩拖網撈捕被取締。台中海巡隊提供
37
海巡隊員跳上鰲興37號進行取締。台中海巡隊提供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