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代表選舉賄聲賄影 南市3候選人被抓

出版時間 2017/02/17
台南地檢署積極偵辦農會代表選舉賄選案。圖為代表候選人被帶回警局製作筆錄。資料照片
台南地檢署積極偵辦農會代表選舉賄選案。圖為代表候選人被帶回警局製作筆錄。資料照片

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破新化區農會及學甲區農會代表選舉賄選案,帶回3名行賄候選人行賄會員,3人都坦承涉案,檢方諭令以3萬元到10萬元交保候傳。
 
台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林朝文15日查獲新化區農會現金賄選案件後,檢調根據查扣資料追查,傳喚方姓、楊姓農會代表候選人到案,方坦承以每票2000元行賄5名會員,楊也是相同價碼。檢方訊問後,依違反《農業法》47-1條第1項第2款行賄罪嫌,各諭知以10萬元交保候傳。
 
檢察官陳擁文則是鎖定學甲區農會,昨天指揮警調持搜索票到李姓農會代表候選人住處搜索,並傳喚10餘名農會會員到案說明。數名會員坦承收到候選人交付的賄款,並繳回賄款現金1萬元。
 
李姓農會代表候選人坦承以1票2000元代價行賄,全案訊後諭令以3萬元交保,其餘人均請回,將進一步向上擴大偵辦。(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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