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美魔女保養有方,因介意眼袋凹陷動手術,不料術後眼瞼外翻。資料照片
李姓美魔女因介意眼袋凹陷,前年8月5日花了3萬5千元到群英整形診所,找名醫蕭弘道以抽脂填補眼袋,不料,術後雙眼下眼瞼竟嚴重外翻,眼睛無法閉合,風吹到就刺痛流淚,李女憤而控告蕭弘道涉業務過失傷害罪。台北地檢署偵查認為,蕭手術前有評估,但因李女以前曾做過眼袋手術,且有疤痕攣縮體質,認為無法證明李女下眼瞼外翻與蕭有直接關係,不起訴蕭弘道。
李女(50歲)在服飾店上班,原本擁有一雙水汪汪的大眼,前年找蕭弘道做眼袋填脂手術後,下眼瞼逐日慢慢外翻,露出紅色眼瞼,因雙眼無法閉合,「我幾乎不敢出門,根本不能見人!」且因睡覺清楚可見白眼,讀國中的兒子還曾撞見嚇哭驚呼:「媽媽你怎麼變成這樣!」憤而提告,認為蕭術前看診不確實還做手術,才會導致她眼瞼外翻。
但蕭弘道供稱,他術前觸診、視診後才動刀,且手術只是切開皮膚,且他對每個病人切開的範圍都一樣,強調李女是體質問題,才會導致眼瞼外翻,無法預測。
檢方考量,醫審會鑑定認為,此類手術造成眼瞼外翻的發生機率為12.5%,且李女在已做過眼袋手術的情況下再做睫下切口填脂手術,下眼瞼外翻機率會更高,因此認為李女可能是因手術史、體質才會造成下眼瞼外翻,不起訴蕭弘道。(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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