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傳警紀案 1人收押2人交保

出版時間 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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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法院裁准高慶郎等3人收押)
 
台南地檢署昨指揮高雄市調處兵分多路到台南市警局與第六分局進行搜索,並帶回多名現職與退休警官與酒店業者,漏夜訊問後,上午向法院聲押市警局勤指中心警務正高慶郎、已退休保防室警務正黃傳宗及業者程銘泓,下午法院裁定准押禁見。而涉嫌洩密收賄警官,六分局的1名小隊長與1名偵查佐則分別以5萬及10萬元交保。
 
針對遭收押市警局勤務中心警務正黃慶郎,市警局今天召開人評會討論後予以停職處分,兩名涉及洩密警官則改調行政警察,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據了解,這起洩密貪污案檢調單位已監聽1年以上時間,趁過年前收網,昨前往市警局與第六分局進行搜索,並帶回市警局勤務中心警務正高慶郎與第六分局王姓小隊長及吳姓偵查佐,同時傳喚已退休市警局保防室黃姓警務正到案。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南檢去年接獲高雄市調處檢舉提報,指有警員疑似收受酒店業者賄賂,經送檢肅黑金組檢察官陳擁文指揮偵辦,昨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後,前往台南市、高雄市等18處處所,執行搜索,先後傳訊高慶郎等16人到案說明。
 
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酒店程姓業者等人為逃避警方臨檢並避免酒店違法經營遭查獲等不法情事,長期以每月數萬元不等代價,行賄市警局勤指中心警務正高慶郎、黃姓已退休警官等人,程、高、及黃3人均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另吳姓偵查佐、王姓小隊長2人涉有洩密罪嫌,諭令分別以10萬元、5萬元交保,其餘人均請回。
 
市警局今天上午緊急召開人評會,決議將市警局勤指中心警務正高慶郎立即停職處分,至於王姓小隊長與吳姓偵查佐從重議處,立即改調行政警察,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劉榮輝/台南報導)
 
發稿時間:08:53
更新時間: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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