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已改名井樹華)涉貪污前年遭判刑11年6月定讞,不料他早一步潛逃出境,至今仍未到案,事後高雄地檢署又查出井天博2009年偵辦一起毀損債權案,另涉收賄165萬元,護航標購不良債權的業者取回2361萬元押標金,今再依違背職務收賄及洩密罪將井天博起訴。
井天博7年前利用承辦禁藥案機會,濫權不追訴涉案的富商孫雅慧,交換投資孫女夫家在馬來西亞礦業「穩賺不賠」的開採權,另收受孫女贈送70支、價值12萬元的幹細胞針劑,前年被依貪污等罪判刑11年6月定讞,但他早在最高法院宣判前已潛逃海外,目前仍遭通緝中。
事後高雄地檢署另查出,2009年間王姓、吳姓男子合資以靖禾公司名義參與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的亞太隆剛公司不良債權標售案,同年5月22日以1億9300萬元得標,隨即支付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共計3860萬元給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不料王男等人得標後,懷疑法院查封亞太隆剛公司的機具、設備遭邱姓負責人隱匿、變賣,因此拒絕履約,導致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遭銀行沒收。王男等人不甘損失,決定以靖禾公司名義聲請仲裁,另委任律師黃振銘控告亞太隆剛邱姓負責人毀損債權。
事後有律師表示與檢察官熟識,可請檢察官儘速起訴邱男,但需支付200萬元活動費,其中50萬元要先支付,經王男等人討論後,決定由吳男交付50萬元給黃振銘律師,但王男見律師收款後毫無動靜,自行透過關係找上井天博,請求儘速起訴邱男,並表明願付150萬元。
井天博當場允諾,但要求加收15萬元分案費,事後3次透過白手套分別在高雄國賓飯店附近的卡拉OK店樓下、高醫對面的麥當勞附近及威尼斯大樓樓下各交付15萬、50萬及100萬元給井天博,井天博果然依照協議在同年11月25日將邱男起訴,王男拿到起訴書後,便在仲裁程序中主張邱男確有隱匿、違法賣機具情事,使仲裁庭決定兆豐銀行等聯貸銀行應退還2千多萬押標金。(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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