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劉政鴻弟竊佔10國有地 議員何志偉判賠50萬

出版時間 2017/01/19
劉政池(右圖)曾發文,為兄劉政鴻的政績抱不平。縣議員陳光軒提供
劉政池(右圖)曾發文,為兄劉政鴻的政績抱不平。縣議員陳光軒提供

(更新:新增判決理由)

台北市民進黨市議員何志偉2013年間多次爆料指控時任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霸佔陽明山區國有地,不但蓋豪宅、掘密道,還破壞樹林植被、施作土丘,並指劉政池至少還有10處私占國有地沒曝光,劉政池認為何志偉爆料不實,提告求償350萬。士林地院認定何志偉無法舉證爆料屬實,今判他須賠劉政池50萬元,並在《蘋果日報》等4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志偉曾爆料指:「劉政池至少還有10處私佔國有地未曝光,及另擁數間別墅,正複製同樣模式侵佔國有地」、「七七行館從成本3百萬變成7億7千萬元的豪宅,價格翻揚了好幾十倍」、「劉政池以買賣或強取豪奪染指20公頃的土地,其中國有地就超過10公頃。並以這些土地向銀行超貸5億」等語,均明確表明行為、數目、面積及金額,屬可被驗證真偽的事實,已非單純意見表達,而是陳述事實,但何志偉卻無事實根據,已妨害劉政池名譽。

劉政池受訪指出,何志偉亂爆料,他原本選擇寬恕,但為了還原事件真相,逼不得已才提告,只是刑事妨害名譽已超過告訴期,只好轉提民事求償,「謝謝法官的判決」。

何志偉則表示,劉政池竊占國土已被司法認定有罪,他是本於議員職權,在接受民眾陳情後,促請相關公務部門依法行政與檢調調查,以保障公益及保護陽明山國家公園免受濫墾濫伐,「這個過程我走來真的很辛苦,連在地方上走路都要很小心,我做議員份內該做的事情,沒有愧於這個社會,跟自己土生土長士林北投地區」至於是否會提上訴,何志偉表示將等收到判決後再與律師討論。

劉政池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何志偉胡亂爆料,誤導媒體、檢調調查,導致他與無辜的家人被偵辦起訴、七七行館被拆,「每每想起個人一生投入公益,幫助弱勢,竟成為政治力夾殺的犧牲者,不勝唏噓」。

劉政池指出,感謝士林地院判他勝訴,何志偉必須為他不實的中傷言論負起責任,未來若官司勝訴確定,將把何志偉賠償的錢捐做公益,「雖然遲來的正義已不是正義,但我仍猶抱希望,希望國家談司法改革之際,類似我個人的案例,就此從台灣消失」。(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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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7:09
更新時間 20:00

劉政池位在陽明山的七七行館被陽管處拆除。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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