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今遭士林地檢署依公務員期約收賄、公務員收賄等2項貪污罪起訴,2罪都是刑度7年起跳的重罪。檢方痛批翁啟惠身為國家最高學術機關中研院院長,竟為一己私利而違背公務員廉潔義務,於任內先後期約收賄、收賄,實在敗壞國家官箴並損害人民對公務員的信賴。一名辦案人員痛批翁啟惠真的「很敢貪」,第一次與浩鼎負責人張念慈約定收賄1500張浩鼎股票,因故未成,隔年竟加碼收下3000張股票。
起訴指出,翁啟惠與張念慈因求學認識,曾共同創立科技產業,私交甚篤,後來翁啟惠當上中研院院長,將研發抗癌疫苗的相關技術以技術轉移、合作研究開發等方式,與張念慈擔任董事長的浩鼎公司合作。
由於生產抗癌疫苗的材料昂貴、生產步驟繁複,張念慈為了降低成本並加快速度,2011年10月間找翁啟惠商量,希望中研院提供改進生產方法的關鍵技術,條件是把1500張浩鼎技術股股票給翁啟惠,交換中研院院究成果。後來因為經濟部對於浩鼎發行技術新股有意見,張念慈為了避免影響浩鼎上櫃時程及對外籌資,放棄以1500張技術股賄賂翁啟惠,雙方僅構成「期約賄賂」。
但張念慈依然沒放棄借助中研院研發技術,降低浩鼎生產抗癌疫苗所需的醣分子成本,2012年12月間,張男加碼開出3000張浩鼎股票的誘人條件,找翁啟惠幫忙以中研院院長身分,協助浩鼎公司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翁啟惠這次也沒推辭,利用女兒翁郁琇的證券帳戶,收受張念慈行賄的3000張浩鼎股票。
翁啟惠隨即以中研院院長職權,在中研院網站公告徵求「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術」專屬技術授權,開始與浩鼎洽談授權及醣分子材料移轉事宜,進而讓浩鼎可以在未簽屬專屬授權契約前,取得中研院的酵素合成法技術,並將取得的成果攜出中研院,供浩鼎使用。(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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