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當庭咆哮被彈劾 150萬元薪俸飛了

出版時間 2017/01/09
桃園地院。資料照片
桃園地院。資料照片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曾雨明2014年開庭審理一宗偽造文書案件時,情緒失控,當庭對被告大聲咆哮、恐嚇「妳特別給我注意!妳不要給我找收押」等語,導致被告崩潰,2度以頭部猛撞桌面並激動說:「為什麼不聽我說話」、「我不活了,我去死一死啦」,事後曾雨明遭監察院彈劾。

司法院職務法庭認為,曾無故辱罵當事人,嚴重影響法官形象,情節重大,今判曾雨明罰款,金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而以曾為司法官訓練所35期結業的資料,10個月的俸給,約150萬元左右。桃園地院表示,尊重司法院的判決。《蘋果》記者尚未連絡上曾雨明取得其回應,然他在遭監察院彈劾後已由審判長調任法官。(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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