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溫姓男子與女友被逮捕時的監視器影片)
嘉義26歲朱姓女子元旦遭棄屍騎樓案,警方昨天逮捕六名嫌犯,法官今天召開覊押庭,嘉義地檢署外勤檢察官徐鈺婷初步調查,認為該案存有諸多疑點,下午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中包括溫男和其陳姓女友5人裁定羈押,同案鄭姓未成年少女則交由其母帶回。
嘉義地檢署指出,法醫潘至信、楊婉鈴對朱姓女子進行解剖時,發現死者有頭部外傷、硬腦膜上下出血、頭部骨折、肋骨骨折、氣胸、血胸、四肢、臉部、胸部挫傷等傷害,顯可疑是遭到他人加害致死。
經專案小組過濾死者的邱姓男友供詞及相關監視器錄影內容、通訊紀錄、查訪資訊後,鎖定溫姓被告等數人涉案,犯案動機係因債務糾紛而起,被告等人為催討債務,共同對死者朱姓女子及其邱姓男友私行拘禁、暴力毆打,以逼迫該2人償還債務,過程中被告等因出手傷及朱姓女子頭胸等重要部位,使朱姓女子受傷過重而死亡。被告等人發覺朱女已無氣息後,即清理現場、湮滅相關罪證,分批離開該處逃亡藏匿。而男友竟不知女友已死,將其遺体移往騎樓後報警,隨後到超商乞食及休息。
專案小組員警6日中午在雲林縣斗南鎮火車站前一家旅館大門口查獲被告溫姓男子(29歲)及其陳姓女子(24歲),與友人張姓男子(21歲) 、謝姓男子(19歲)、陳姓男子(18歲) 、鄭姓少女(13歲)到案,當時溫男和其女友還在旅館大門口玩起愛的抱抱,專案人員隨後衝上前將一干人逮捕。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良指出,被告經檢方複訊後,認為其等所犯為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傷害致死罪,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被告等人犯案後四處逃竄,有逃亡事實,且對於相關案情之供述未盡相符,亦有事實足認有相互勾串及湮滅罪證之虞,因此已於今日(7日)凌晨4時許就其中5名被告向法院聲請裁定羈押禁見、另同案鄭姓少女交其母帶回。(王智勇/嘉義報導)
發稿時間 14:35
更新時間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