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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加盟有巢氏房屋、開設三峽北大大雅加盟店的女子林姿儀,竟從2011年起,陸續偽造北大特區10件不動產買賣契約,誘騙彭姓男子拿出1億1千多萬元借給買家購屋賺利息,直到林女被列入銀行拒絕往來戶,彭男才驚覺受騙怒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偽造文書等罪判林女10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昨再判林女須吐還彭男1億1千多萬元。
三峽某公司負責人的彭男提告指出,2007年結識當時擔任保險經紀公司業務員的林女(44歲),後來林女成立家興管理顧問公司並加盟有巢氏,開設三峽北大大雅加盟店,從事不動產仲介業務。
彭男表示,2011年11月起,林女陸續偽造10件不動產買賣契約,佯稱只要借錢給買方,就能獲得可觀的利息報酬,騙他匯款共計1億1418萬餘元,直到林女被列入銀行拒絕往來戶,他才察覺受騙,憤而提告。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日前依偽造文書等罪合併判林女10年6月徒刑,其中2年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已上訴高院審理中。
民事求償部分,林女仍辯稱和彭男共同投資失利,但法官查出多數買賣契約上的建物根本不存在,部分買家甚至根本沒有簽約購屋,因此認定林女惡意詐騙彭男,今判她敗訴須返還1億1千多萬元;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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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09:27
林女偽造10件房屋買賣契約,騙彭男投資1.1億,卻全都是假的!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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