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團S.H.E成員Ella(右起)、Selina和Hebe(田馥甄)去年9月舉辦15周年簽名會。資料照片
北市一名52歲田姓男攝影師因追求小模不成,竟將名字改成與女子團體S.H.E的成員田馥甄同名,還變性成為女人,之後到處偷東西,2016年7、8月間先在新光三越偷竊音響,後來又到台北101偷豪雅錶遭逮。台北地院今依2個竊盜罪判「田馥甄」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7萬元。可上訴。
擔任攝影師的田馥甄,3年多前還是男兒身,因工作認識紀姓小模,2人還一同前往香港外拍,過程中田男向小模告白遭拒,竟寄了紀姓小模的合成裸照到她家恐嚇索財,害紀女遭家人誤會拍A片」,事後田男被判拘役50日。
不料,田男性情大變,開始四處偷東西,2015年他在賣場偷東西被士林地檢署起訴後,突然改名成「田馥甄」,還動變性手術,變性成為女人,身分證上的開頭號碼,也從1變成2,但仍遭士林地院依竊盜罪判刑6個月。
田女並未因此此得到教訓,2016年7月她又前往新光三越偷竊一台價值2萬元的迷你音響,8月再到台北101偷一只價值5萬元的豪雅錶,田女得手離去後,店家察覺名錶失竊,趕緊報警逮人。田女偵查、審理時均供稱罹患「偷竊癖」,才會不自覺的拿東西,並非真的想要偷東西,但他坦承竊盜且與店家和解,法官因此依2個竊盜罪判他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7萬元,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