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晨前男友遭控性侵 他竟想做這件事

出版時間 2017/01/03
鄭家堯今出庭。顏凡裴攝
鄭家堯今出庭。顏凡裴攝

(更新:新增少女母親回應)
藝人林依晨前男友鄭家堯被控性侵、猥褻友人的13歲女兒,被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猥褻等罪起訴,士林地院今天再度開庭,鄭男仍堅決否認性侵少女,並稱是因雙方有金錢糾紛才被栽贓,還說「少女父親今天也在庭上承認欠我17萬多元,我認為我是被陷害的」,鄭男委任律師葉書佑則稱,不排除聲請傳喚少女到庭作證對質,但少女母親晚間受訪表示,控告鄭男性侵與金錢糾紛無關,她痛批鄭是為了轉移焦點。

少女母親晚間受訪強調,提告是因為鄭家堯性侵女兒,跟金錢糾紛一點關係都沒有,她痛批鄭家堯是為了轉移焦點,才會編織他們是因欠債才利用女兒誣陷他的謊言。

少女母親還痛批,鄭家堯先前提告她丈夫恐嚇未果後,現在又輪到鄭的委任律師周武榮出擊,指她的丈夫在先前開庭時說「這法庭上想要鄭的錢的人只有他的律師」等語,涉嫌誹謗,少女母親情緒激動地控訴,丈夫當時為了強調自己沒有要拿鄭的錢,才會說出那句話,根本沒有要誹謗任何人的意思,鄭他不斷利用司法騷擾他們,讓他們心力交瘁,少女母親表示:「我真的很心痛,他就是一個滿口謊言的人!」

法院今天開庭歷時2個半小時才結束,因為少女父親是英國人,不擅長使用中文溝通,開庭需透過翻譯一來一往進行,因此庭訊時間較長,鄭家堯庭訊後向媒體透露,少女父親今天當庭承認積欠他17萬多元,鄭認為少女父親是因不滿他將欠債的事情,告訴少女,認為自己面子盡失,才會惱羞成怒誣陷他性侵女兒,為釐清真相,鄭家堯的律師表示,不排除向法官聲請,讓鄭男與少女對質。
 

47歲的鄭家堯曾與林依晨交往後分手,不料,2016年10月,鄭男卻因性侵醜聞躍上新聞版面。一名英國籍父親指控,因騎單車認識鄭家堯,雙方交情不錯,他們更是視鄭為一家人,沒想到鄭竟在2014年間竟誘騙、恐嚇當時年僅13歲的女兒,強迫發生性關係,女兒為此多次自殘,少女父親對此曾氣得大罵,「他(指鄭男)真的很噁心!」鄭因此被士林地檢署起訴。 (顏凡裴/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 19:13
更新時間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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