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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害死三條人命的「葉少爺」葉冠亨,2013年遭最高法院判處6年有期徒刑,並於當年11月29日入監,在服刑3年後,因符合假釋條例,將於今天下午假釋出獄。
葉冠亨(25歲)是在2012年4月25日和朋友在高市大帝國舞廳通宵喝酒後,開賓士載陳岡逸等3名友人,以時速逾120公里在中華路狂飆,先撞上違規左轉的垃圾車,再失控撞死準備過馬路的婦人李幸蓉,李婦身首異處,死狀甚慘,同車友人陳岡逸頭部重創不治,肇事後葉少酒測值高達0.855毫克。3天後李婦丈夫許明義因悲傷過度猝死,留下8歲孤女。
最高法院2013年依酒駕致死將葉判刑6年定讞,創下該罪最重刑度紀錄,高雄地檢署當天就發出入獄通知,要他在宣判隔天報到服刑。
葉冠亨去年底移監台南明德外役監服刑,期間並與受刑人共組薩克斯風樂團「山上傳奇」,還報考台南市街頭藝人考證,獄方透露,葉少爺迄今對車禍期間失去雙親的8歲小妹妹感到愧疚,曾吐露有機會想回饋社會。(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出版時間:15:54
更新時間:20:06
酒駕害死三條人命的「葉少爺」葉冠亨,服刑3年後今天假釋出獄。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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