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局妹曾叫蜜娜 與LV合夥人「交往」過

出版時間 2016/12/28
娜塔莎(中間)和跑趴姊妹淘開心自拍。翻攝畫面
娜塔莎(中間)和跑趴姊妹淘開心自拍。翻攝畫面

您還記得日前喧騰一時的飯局妹嗎?飯局妹娜塔莎海削多名富商近億元,警方接受富商報案後,認為案情不單純,已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據了解,娜塔莎原本是便服店一名高檔公關女,專門陪吃飯偶爾客串高檔夜店展演活動,2年前與科技業富二代交往後,享受到上流階層奢豪物質享受,之後便接受富商包養,但她不甘單純成為富商、高階主管的禁臠,2年前她便脫離酒店幹部自己跑單幫,憑藉亮麗外形、修長身材及清純可憐氣質,很快就讓許多中年富商暈船。
 
《周刊王》報導,飯局妹甚至連身價數十億的LV合夥人、年過40歲的孫瑞鴻,也曾與她短暫「交往」,還帶著她搭私人專機與一票企業家同遊新加坡,手腕之靈活,堪稱「地表最強飯局妹」。而孫向記者坦承,大約5年前,在友人飯局上見過娜塔莎,「當時她自稱是蜜娜,她就是很好的朋友,2人交往…大概就是2、3個月吧,後來分手了,算是人生的過客吧!」、「我們3、4年沒連絡了,不知她的近況,更不知她會牽扯詐騙案,但我們在一起期間,她絕沒騙過我的錢,也沒有要我送她名牌包或名表」。(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欣賀集團董事長孫瑞鴻(左),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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