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局開出一張烏龍罰單,令當事人覺得好扯。翻攝畫面
高雄市陳姓男子從北部開車回高雄,白天在國道高速公路南向西螺服務區休息,車子停在「夜間婦女專用車位」,卻遭民眾拍照檢舉,國道警察局以在身障停車位違規停車開單告發,陳男為查證是否違規,親自北上西螺服務區勘查,發現根本沒停在身障車位,明明該處白天可以停車,警方沒詳查還開單,真的好扯。
陳男是今年10月30日上午9時9分駕駛父親名下的BMW轎車南下高雄時,在國道高速公路西螺服務區遭民眾拍照檢舉,指他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至1200元。
本月中旬陳男接到罰單,不相信自己停在身障車位,開車北上現場查證,結果紅單寫北向,事實卻在南下,他繞回南下後,發現根本不是停在身障車位,是停在夜間婦女專用車位,夜間22時至翌日凌晨6時以婦女優先停車,白天時段任何民眾都可以停車,難道警方都沒注意,民眾真的很困擾。
警政署交通組看過罰單及檢舉照片後表示,「夜間婦女專用車位」白天任何民眾都可以停車,夜間則以婦女為優先,坦承國道警員疏失,引用條文也錯誤,「這是一張烏龍罰單」,將連絡車主協助銷單。(林錫淵/高雄報導)
陳男是白天停在夜間婦女專用車位,非身障專用車位,卻遭國道警察開罰。翻攝畫面
陳男將車子停在夜間婦女專用車位,遭民眾檢舉停在身障車位,警方未詳查就開罰。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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