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法院判決理由)
曾是東亞運保齡球奪金國手的廚師吳志展,今年8月違規停車遭張警連續開罰,卻心生不滿,持厚重30公分長的剁骨刀,由上往下猛力砍剁張警13刀,當被倒臥血泊的張警奮力抓住,吳男還稱:「如果不放,我就繼續砍你」,張警送醫一度命危,新北地院今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吳男9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吳男審理期間坦承持刀砍傷張警,但否認有殺人犯意。但法官認為他違規停車在先,卻未自省對公眾行車安全的危害,竟因不滿警方依法取締,就在馬路上公然持刀砍殺警員,藐視國家公權力,且無視張警已多次倒地掙扎,仍持極具殺傷力的剁骨刀一再揮砍,痛批他手段殘酷、惡性重大,除了造成張警身心鉅創,更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應予以嚴懲。但法官考量他犯後離開後20分鐘便投案,審理期間多次向張警致歉,不過因他尚未與張警達成民事賠償和解也未獲原諒,因此判刑9年6月。
當時檢方起訴指出,失業一個多月的吳男(56歲),今年8月1日上午將小貨車,違規停放在板橋溪頭街劃紅線禁止臨停處,遭張警連續開出5張罰單,隔天下午4時許,吳男前去牽車,碰巧張警又開了第6張罰單,抱怨質問張警:「這些是不是都你開的?」、「我這個月被開20多張」,更將車停在路中央說:「我現在情緒不穩,不能開車!」
吳男不聽張警規勸移車,竟嗆:「我真正想甲你切落去」,上車拿剁骨刀,下車則由上往下砍殺張警,不顧張警兩次重心不穩倒地,更大喊救命,共砍13刀,吳男被抵抗的張警拉扯住還嗆說:「你如果不放,我就繼續砍你。」等張警放手,才開車逃逸。
張警經人報警送醫急救,一度命危,警透過路口監視畫面、車牌號碼,鎖定吳男為凶嫌,4分鐘後吳男才由兒子陪同前去海山派出所投案。但檢方聲請羈押卻未成,新北地院裁定交保30萬元,吳男出來雖下跪道歉,但遭氣憤民眾揮拳毆打,檢方補強理由二度聲押,法院才將吳男羈押至今。(孫友廉、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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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