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智輝(右)與妻子王素筠。《壹週刊》提供
前立委何智輝14年前藉審查預算職權,涉逼國科會(今科技部)提前發放新竹科學園區苗栗銅鑼基地補償獎勵金,再挪用於償還私人債務,何男被起訴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審理時又涉買通高等法院更一審法官陳榮和改判無罪,被揭發後潛逃出境被通緝至今,最高法院今判何智輝13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還須追繳5209萬餘元不法所得、農林前董事長熊名武同罪判刑7年、褫奪公權4年,没收犯罪所得5209萬餘元,全案定讞。
雖然全案纏訟超過8年,但法官批何智輝不思協力促進案件速審速結,卻為圖脫免,減輕自己所涉刑責,在更一審時行賄承審的審判長和法官,因此獲判無罪,行賄部分經檢察官監聽、跟監發現後,檢方2010年將此案提起上訴、並拘提何智輝,他竟趁隙逃脫,被通緝至今,法官因此認為訴訟程序延滯,是出於何智輝自身事由,未侵害他的速審權,因此未援引《速審法》減刑。
曾任苗栗縣長的何智輝於2002年擔任立委期間,急於籌錢償還個人債務約1.3億元,當時其妻王素筠擔任董事的農林公司,有部分土地被劃入竹科銅鑼基地範圍,何男涉以提案大砍竹科管理局上司國科會預算200億元當籌碼,逼科管局在補償對象未確定前,先發放2.2億多元獎勵金給農林公司,科管局被迫照辦。
何男叫時任農林董事長熊名武的特助溫世才去科管局領獎勵金支票時,還得意說:「這些人(指科管局官員)就是不見棺材不流淚。」並於兌現支票後挪用於償還個人債務,餘款被熊男私用。
檢方2004年起訴何男3人,一、二審分別重判何男19年徒刑與15年徒刑,何男於更一審審理期間買通合議庭審判長陳榮和改判無罪,事後被揭發行賄內幕,引起輿論譁然,何男被圍捕時兔脫離境,被發布通緝到2035年為止,收賄法官各被判刑11年半到20年不等,均已定讞入監。(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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