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撤職領不到退休金 中將怒告國防部前部長

出版時間 2016/12/10
葛廣明認為蒙冤失權益而打官司。資料照片
葛廣明認為蒙冤失權益而打官司。資料照片

國防部軍情局前局長葛廣明中將卸任後涉嫌指示辦公室秘書,未將370萬9000元的專案經費依規定繳回,並挪用45萬元發放慰問金、獎金給下屬,被依侵占公有財產罪判處2年6月徒刑定讞,事後葛申請退伍一度獲前總統馬英九簽核,但當時國防部長高華柱認為葛官司未了,一旦讓他退伍將難追討退休俸,因此簽報總統不讓他退伍,葛認為程序不公,控告高華柱涉嫌偽造人評會記錄,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做出不起訴處分,高華柱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調查不完備,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辦。
 
今年61歲的葛廣明在2008年3月接任軍情局長,被指控在當年9月間,將應報繳國庫的專案經費379萬多元,存放在辦公室金庫,並以私人名義動支45萬元,遭高等軍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重判14年徒刑,後因軍審法回歸普通法院審理。最高法院認為,葛廣明本身沒有花到分文,45萬元是致贈軍情局遺族、離退同仁春節獎金及捐贈泰北地區學校,非用於個人享樂,改判2年6個月定讞,2013年10月入監服刑,折抵遭羈押的1年9個月,去年8月刑滿出獄。
 
葛廣明出獄後,曾接受蘋果專訪,對於被判入獄,以「奇恥大辱!」來形容,他表示,所有款項一毛錢都未進自己口袋,近40年奉獻軍旅報效國家,卻換來一身汙名,「就算剩下最後一滴血,也要聲請再審捍衛清白!」。
 
他表示,早期軍情局因應諜報業務及支助泰北地區學校經費,均由正聲公司配發股利支付,但2005年遭主計處糾舉,因此軍情局在其擔任局長任內另外成立漢儒基金會,正聲董事長楊長生告知,先前由正聲保管的股利,扣除基金會成立費用後結餘379萬多元,可做為軍情局使用,他才指示辦公室主任田家棟專款專用,放在辦公室保險箱。
 
2008年接獲退離軍情人員反映,泰北地區的莫回學校經費不足,於是他從該筆專款中提領45萬元,其中20多萬元補助莫回學校,其餘做為退離軍情人員的春節將金,這些全是以軍情局名義支付,沒有一毛錢進到他口袋,卻因此被判刑確定。
 
葛廣明認為,他因此案被停役3年,符合停役屆滿3年予以退伍的規定,國防部原已核准其退伍簽呈,由時任國防部長高華柱上呈總統馬英九。不料,就在馬總統簽名的當天下午,國防部又以他涉及貪污案毀損國家形象、重創國軍聲譽,建議暫緩同意退伍,獲馬總統同意,導致他無法領取每月約11.5萬元的月退俸,從2010年2月遭停職至今,少領約816萬元月退俸。
 
葛認為撤職等程序有問題,根本沒開過人評會討論,而控告高華柱涉偽造文書罪。檢方調查,國防部曾就葛男撤職等事開會討論,並無偽造文書,程序上也無問題,因此依罪嫌不足,將高華柱不起訴處分。
 
葛廣明對於不起訴的結果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仍有部分事證尚未釐清,人評會的決議過程到底如何,也沒有調查清楚,認為整個案情調查並不完備,因此將全案發回台北地檢署續行偵查。(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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