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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捷運站內偷喝飲料被抓包,他竟辯稱只是在咬吸管!蔡姓男子日前在高捷凱旋站內被捷警發現偷喝手搖杯,當場被攔下開單罰一千五百元罰鍰,但他事後卻訴願辯稱當時杯內沒飲料,而且只是在「咬吸管」,但他未提證據,且監視器顯示他拿飲料杯都是「正持狀態」,研判杯內應有飲料,判他訴願不成立,一千五百元還是照罰。
這起捷運站內偷喝飲料違規發生在今年6月間,當時蔡姓男子搭捷運至凱旋站,從監視器可看到他搭電扶梯上穿堂層時,左手拿手搖杯,一度將手搖杯拿起吸管就口,持續約3秒鐘,因捷運警察剛好經過,疑似被喝止,他才連忙把飲料杯放下,因違反《大眾捷運法》不得在捷運系統內禁止飲食區內飲食規定,當場遭罰一千五百元。
但男子不服裁罰,日前訴願改稱當時飲料杯內是空的,他有咬吸管,但只是在乾吃,「且吸管不是食物,自認沒有違法」;不過,交通局認為監視器拍到蔡男飲料杯都保持正持狀態,「依一般經驗法則,顯然杯中為有飲料狀態。」也認為他辯稱只是乾吃吸管實在荒謬,最後全案被訴願委員會判定訴願無理由駁回。(周昭平/高雄報導)
出版時間:20:39
更新時間:20:55
蔡姓男子(左)在捷運站內喝飲料。翻攝畫面
捷運警察對違規蔡姓男子當場開單告發。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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