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24傷遭求刑30年 台鐵炸彈客不認罪

出版時間 2016/12/05
台鐵炸彈客林英昌遭起訴求刑30年並繼續收押。資料照片
台鐵炸彈客林英昌遭起訴求刑30年並繼續收押。資料照片

台鐵炸彈客林英昌今年7月7日在台鐵台北開往松山火車站的區間車上引爆自製炸彈,導致自己及24名乘客遭受燒燙傷,還有多名國高中生被炸到手腳骨折、血肉模糊,上月中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將林英昌起訴求刑30年,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林不認罪,堅稱只想自殺,否認有殺人意圖。
 
庭訊開始,法官先諭知,因有未滿18歲的被害人,可能涉及《兒少法》加重刑度,另涉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有關意圖犯罪而製造爆裂物,刑度是無期徒刑或死刑,刑度很重,請檢辯雙方注意攻防內容。
 
上月17日林英昌遭起訴移審時,辯稱自製爆裂物的目的是想要自殺,動機是為了引起社會注意,但他無法解釋為何要引人注意,法官認定他有逃亡、再犯之虞,裁定繼續羈押。

林英昌律師今表示,林製造的爆裂物材料是一般商店買的,與火藥製造不同,而且是在車廂中間抱著爆裂物引爆自殺,非丟擲他人,不構成殺人罪,況且精神鑑定指林犯罪時受到憂鬱症影響,具有妄想特質,請求法官依法減刑。
 
台鐵律師則指出,林英昌犯行導致火車車廂毀損,當時外界還質疑是台鐵管理疏失,對台鐵形象嚴重損害,卻以輕罪答辯,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請法官量刑時審酌,另台鐵對傷患支付醫療費、慰問金,也給付給林,目前還持續支付部分被害人,今天已具狀附帶民事賠償,法官最後諭知準備程序結束,定明年元月25日繼續審理。
 
本案發生於今年7月7日晚間10點多,台鐵行經台北、松山的區間車突然傳出爆炸,造成25名乘客受傷,檢警調查確認是送到北醫治療的55歲傷者林英昌所為,林男也自白犯案,供稱「我就是想死」,因為罹患扁桃腺癌又與家人感情不睦,才會想自製爆裂物自殺,在火車內引爆是為了引人注意。(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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