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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李姓男子覬覦女友的同學「小萱」(化名)美色已久,還瞞著女友偷偷追求小萱,但始終沒有成功,日前小萱在KTV參加同學聚會時,拾獲李男女友不慎遺落的手機,她好心欲將手機拿去給同學,卻被李男持刀脅迫性侵得逞,小萱因身心受創性情炯變,家人探知原由後隨即陪同她驗傷並報案提告,李男雖否認性侵,但警方仍先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從事裝潢工的李姓男子〈21歲〉,半年前透過友人介紹與還在就讀高二的少女「雯雯」交往,今年七月初,李男在摩鐵替女友舉辦慶生趴,偶然發現女友的同班同學「小萱」〈16歲〉長相艷麗且身材姣好,花心的李男瞞著女友,私下常常邀約小萱聚餐、出遊,但小萱都婉拒且刻意和他保持距離。小萱和雯雯聊天時曾提到:「妳男友很花心!一直約我出去玩」,雯雯醋勁大發向男友求證,但李男卻再三否認,還嘲諷小萱自我感覺良好,故意想破壞2人的感情。
今年9月中,李男偕女友應同學邀約到一家KTV唱歌、喝酒,因女友不勝酒力,李男便與她先行離去,小萱發現雯雯的手機放在包廂內忘了拿,她打電話給李男,要他回KTV幫女友拿手機,但李男卻佯稱有事在忙,請小萱將手機拿到他的住處,小萱以為同學也在李男住處休息,因此不疑有他獨自前往,沒想到進入李男租屋處卻未發現同學,她放下手機想盡速離開,卻遭李男持水果刀抵住脖子要脅:「不准出聲,否則就割喉」
小萱嚇得不敢抵抗遭李男性侵得逞,事後竟還安慰她:「我會跟雯雯分手,以後就我們就可以再一起了」小萱遭性侵後身心受創,原本開朗的個性突然變得沉默寡言,連續2天都藉故請假不想上學,家人發覺情況不對,追問下才得知她遭同學的男友性侵,隨即到醫院驗傷並至警局對李男提告。
李男到案供稱,當天唱完歌後他先將女友送回家,並約小萱到住處打電玩,2人因互有好感,才情不自禁發生關係,矢口否認持刀脅迫與性侵,全案訊後警方已先依《妨害性自主罪》將李男函送法辦。
律師林銘龍表示,李男的行為恐觸及刑法第221 條《妨害性自主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依法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李男有持刀威脅甚至施虐,恐觸刑責更重的《妨害性自主罪》222 條,依法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害人精神受創部分另可請求民事賠償。(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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