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男在交叉路口跪地寫字只為告白。翻攝照片
花蓮市1名33歲彭姓男子,昨天下午獨自走到人車壅塞的中正路、中山路交叉口,旁若無人地拿紅色粉筆跪地寫字,來往行人察覺有異又擔心他的安危立即報警處理;彭男對警說:「想跟心愛人告白」但問他心愛人是誰?他又支吾不願路,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300元,並告誡他切勿再犯。
警方表示,彭男偵訊時神情有異、反應緩慢,疑是心事重重,他10月31日凌晨在市區國聯二路口跪地寫字向愛人告白,當時已勸誡他仍又再犯,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開罰300元。(突發中心王文傑/花蓮報導)
彭男在交叉路口跪地寫字只為告白。翻攝照片
彭男在交叉路口跪地寫字只為告白。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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