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水泥封屍殺藥頭 毒販哈姆立克救獄友逃死刑

出版時間 2016/11/24

(更新:改判理由、動新聞)

毒販陳祐豎與藥頭陳文軒因合夥賣毒起糾紛,3年前找4人假冒刑警擄走陳文軒虐死,塞進汽油桶灌水泥丟進池塘棄屍。陳祐豎一審被依擄人勒贖等罪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死刑,但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今天上午更一審宣判,依殺人罪改判陳男與共犯鄭志偉無期徒刑、張強龍依幫助殺人判5年半。全案可上訴。

合議庭認定陳祐豎犯案手段冷血兇殘、所生危害重大,但惡性終究不同於在公眾場所隨機濫殺無辜,且本案被害對象單一又非兒童或身障等弱勢之人,未達須處以極刑之必要。合議庭並指陳祐豎於本案發生前的2011年7月間,發現其房客楊姓男子燒炭自殺,及時將楊男送醫救回性命,另於本案被羈押於台北看守所期間,見洪姓室友吃鐵蛋噎住,馬上採取「哈姆立克法」急救,助洪男吐出鐵蛋恢復呼吸,獲所方頒發獎狀鼓勵。

合議庭認為這2件事代表陳祐豎尚非完全泯滅人性,加上同案被告鄭志偉不是主導者,2人若施以長期監禁與教化,使其能深入反省,矯治其偏差價值觀與暴戾乖張習氣,培養正確之人生觀,「尚非全無教化遷善之可能」,加上無期徒刑須服刑逾25年才有假釋機會,若無真心悔悟,仍可繼續監禁與社會長期隔絕,以免危害他人,因此陳、鄭2人未達須剝奪生命而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檢方依被害者家屬要求判處陳男2人死刑,「並無足取」。

陳祐豎今天沒有出庭聽判,僅共犯鄭志偉、張強龍出庭聆判,還押時,記者問兩人是否上訴,被判無期徒刑的鄭說:「上啊!為什麼不上!」(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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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0:30
更新時間 19:45

犯下水泥封屍案的主嫌陳祐豎。資料照片
陳祐豎不滿死者陳文軒不出面處理債務,將其綁架活活打死,再塞進汽油桶灌入水泥封屍,並丟進池塘。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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