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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名林姓男子(48歲),今年8月間,與張姓僱主在工地工上班,雙方在公事上經常意見不合,林男又因帶狗到工地遭到張男責罵,因此林男對張男心生不滿。當天凌晨,林男喝酒後,先到基隆碇內加油站買汽油,隨即到張男位於瑞芳中央路上的住家,拿出汽油對著張男住家潑灑,再引燃導致張男機車全毀、住家遮雨棚半毀以及磁磚剝落等,驚動鄰居趕緊報警。日前法院判決出爐,重判林男5年刑期。
檢警調查,縱火的林男當天犯案後,搭乘計程車逃逸,警方取得林男電話,告知林縱火等對話,被計程車司機聽到暗中報警,林嫌因此落網,被送到瑞芳分局偵訊。林嫌坦承,「工作上對他不滿!」喝酒後失控,才會魯莽行事。
判決書指出,林嫌邀請張姓僱主喝酒遭拒,林嫌因此更加不爽,帶著4公升的汽油,企圖燒死張姓僱主全家。當時張家中有年邁雙親,以及就讀國小的一對兒女,所幸一家五口並無大礙。訊後將林男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並起訴。日前法院判決出爐,法院依放火燒毀住宅未遂罪,重判林男5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突發中心陳偉周/基隆報導)
出版時間:1130
更新時間:1407
林嫌縱火後落網。資料照
案發現場。翻攝畫面
案發現場。翻攝畫面
基隆地方法院。陳偉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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